劉俊群
7月21日,在“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·助力鄉村振興”主題沙龍上,21世紀金融研究院與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聯合發布了題為《銀行服務鄉村振興主要模式——基于多家大型銀行、地方銀行調研》(下稱《報告》)。 《報告》梳理了當前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的現狀,總結概括了主要模式。從加強鄉村振興的政策保障、加強涉農信息數據共享、進一步拓寬鄉村振興融資渠道、加快建設統一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等方面給出政策建議。 《報告》顯示,國有大行在涉農貸款中發揮“頭雁效應”,截至2021年末,六家大行涉農貸款合計金額約15.3萬億元,占當年全部涉農貸款余額的35.42%。其中,農業銀行涉農貸款規模最高,突破5萬億元(截至今年3月末);郵儲銀行涉農貸款余額占全部貸款的比重最高,接近1/4。同時,從戶均貸款額來看,郵儲銀行僅約40萬元,在六大行中最低,可以看出其服務下沉程度相較于其他大行更加深入。 從調研結果來看,大型銀行尤其是與“三農”緊密相關的大型銀行服務鄉村振興模式更加成熟、系統,部分模式具有可復制推廣性,同時也結合具體區域探索了部分個性化的服務模式;地方銀行則長期深耕區域經濟,服務模式更加特色化。 《報告》將銀行服務鄉村振興的主要模式歸結為:銀擔、銀政模式,農戶貸款模式,行司聯動模式,特色產業、產品模式,產業鏈模式等五類。其中,銀擔模式主要是指金融機構通過與國家農擔以及各級農擔公司合作,銀政模式主要是指金融機構與國家鄉村振興局、農業農村部等各級農業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合作,通過相關金融產品,有效緩解廣大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格抵押物不足問題。 產業鏈模式主要是以核心企業、專業合作社為中心,服務上下游企業和農戶等,該模式對銀行服務能力、多方信息共享等要求較高。對于部分中小金融機構而言,由于其具備地緣優勢,與本地產業鏈有天然的地理優勢,因此很多中小銀行將其作為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服務模式。 值得一提的是,這些鄉村振興主要服務模式并非單一的,即在某個項目、產業、產品中,一家銀行可能會同時使用多種模式相結合,以達到服務更加全面、效果更加優化、風險更加可控等。 《報告》指出,農業農村金融供求正在發生深刻變化,金融服務市場也出現了新群體、新變化,在群體方面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、新市民等,在重點領域方面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、綠色金融、糧食生產等,這些都是未來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對象。 《報告》還認為,銀行在服務新市民群體時,一方面需要提升服務質量,不斷下沉服務,逐步培育“新市民”的個人信用;另一方面需要通過利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數字手段,利用各種替代性數據,來解決“新市民”服務初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。 結合調研情況,《報告》還提出了加強鄉村振興的政策保障、加強涉農信息數據共享、進一步拓寬鄉村振興融資渠道、加快建設統一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等四方面的政策建議。今年是《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(2018-2022年)》實施的最后一年,《報告》認為,展望未來,隨著新一輪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制定、發布和實施,銀行業等金融機構在促進鄉村富裕、綠色等方面也必將發揮更大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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